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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特检院关于发放电子报告及使用标志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18-12-04 点击数量:0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检验服务质量,我院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起发放特种设备检验报告及使用标志的电子版文件。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电子版检验报告及使用标志的法律效力
       电子报告和使用标志均为 PDF 格式文件,文件上的电子签章已经过 CA 认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我院提供的电子版报告及使用标志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 领取电子版检验报告及使用标志的事项
        请相关客户在申报业务时同时向我院提供电子版检验报告和使用标志的接收邮箱、接收领取码短信的手机号码。领取电子版检验报告及使用标志的途径如下:
        a) 通过在检验申报时预留的电子邮箱接收电子版检验报告和使用标志。
        b) 通过在检验申报时预留手机所接收的报告和使用标志发放码登录广东省特检院官网(www.gdsei.org.cn),在“报告下载”栏目下载电子版检验报告和使用标志。
        c) 开通网上服务大厅的用户可通过网上服务大厅下载电子版检验报告和使用标志。
三、 电子版检验报告及使用标志的有效性查验方法
        可通过双击电子签章、扫描二维码、观察签章三种方式查验电子版检验报告和使用标志的有效性。
        a) 双击电子版检验报告或使用标志上的电子签章查验有效性。双击电子签章时,弹出签名验证状态为签名有效、文档未被修改等信息时,电子报告或使用标志为有效;弹出签名验证状态为签名无效或文档被更改过等信息时,电子报告或使用标志为无效。
        b) 观察电子版检验报告或使用标志的电子签章验证有效性。若电子文件被修改过,电子签章上会出现红色的“×”符号等非正常显示,表明电子报告或使用标志为无效。
        c) 扫描电子版或打印版报告或使用标志上的二维码,可查验报告或使用标志的有效性。扫描报告或使用标志上的二维码,能够查看到受检(使用)单位、设备类型、注册代码、产品编号、使用地点、检验结论、下次检验日期、检验类别、检验时间和检验机构等基本业务信息;对于报告还可点击“查看报告”按钮在线查看报告。若信息一致,表明该报告或使用标志有效;若显示“版本已更新”,表明现有报告或使用标志已无效,有新版报告或使用标志替代(报告更正等所致)。对于报告可点击“查看新版报告”按钮在线查看新版本报告;若显示无效,则表明在我院检验检测业务系统中无法查询到此报告或使用标志。
        如有疑问,请联系我院相关业务人员。

        特此通告。

粤特检[2018]382号广东省特检院关于发放电子报告及使用标志的通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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