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监督检验办事程序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对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提供便民“绿色通道”检验和审批服务的通知》要求,顺德检测院对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监督检验各环节提供绿色通道,各单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检。
一、【办事须知】
1.申报监督检验的电梯必须先办理告知手续。如电梯告知登记信息变更(如:使用单位名称),应先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我院将按电梯变更后的信息受理申报。
2.电梯监督检验业务申报由施工前资料审查申报及骏工检验申报两部分组成。
二、【提供资料】
1. 施工前资料审查
1.1《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电梯施工前资料审查申报单》一式二份;
1.2按照《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施工前资料审查表》的内容提供相应的资料;
2.竣工检验资料审查
2.1《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电梯竣工检验申报单》一式二份;
2.2《电梯监督检验申报资料审查结果通知书》一份
2.3按照《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竣工资料审查表》的内容提供相应的资料;
2.4凡符合“免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的企业,在办理业务时需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方可享受免征优惠政策;
2.4.1《质监系统免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企业确认表》一份(需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注:加装电梯应在报检资料上注明,满足条件走绿色通道的,我院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前资料审查。
三、【办事流程】
1.我院受理申报,在申报单位缴纳检验费用后,三个工作日内安排检验日期。
2.申报复检:需提供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使用单位需盖章及签字),申报复检的,我院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检。
四、【表格索取方式】
相关的业务表格可在我院业务大厅领取或在我院的网站客服中心表格下载专区(http://www.gdsdtjy.com/)下载。
五、【注意事项】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2、电梯的监督检验业务必须到我院业务大厅进行办理;复检业务可到我院业务大厅或登录广东省特种设备网上服务大厅进行办理。
3、关于网上服务大厅业务办理的有关事项请登录我院网站首页的网上报检操作说明查阅。
六、【办事期限】
1.接收申请:当日
2.出具报告时间:现场检验结束后,在六个工作日内出具
七、【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休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八、【办事地点】
地点: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顺德检测院(办事大厅)
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永兴社区广隆工业园兴业六路3号之一
导航地址: 国家工业锅炉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加装电梯业务咨询电话:0757-22337610 联系人:梁少微
加装电梯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757-22330560 联系人:陈永煊
传真: 0757-22337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