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水质检验办事程序
一、【办事须知】
锅炉使用单位应按照要求,每月提供2次,一年总共24次的锅炉水样进行监测。
二、【提供资料】
1.对于新装锅炉使用单位要提供锅炉型号、水处理设备类型、联系地址和联系人等基本登记资料。
2.锅炉水样自检报告单。
3.填写锅炉水质化验委托协议书。
三、【办事流程】
四、【办事期限】
1.接收申请:当日
2.受理申请:当日
3.出具报告时间:十个工作日内
五、【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休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六、【办事地点】
地点: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顺德检测院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永兴社区广隆工业园兴业六路3号之一
导航地址:国家工业锅炉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电话:0757-22337616
传真:0757-22337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