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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能效测试办事程序

发布时间: 2020-05-06 点击数量:0

一、【办事须知】

锅炉使用单位按国家有关要求,委托具有资质单位进行锅炉能效测试,以掌握锅炉的能效利用状况。新安装锅炉须在安装完成验收前应进行能效测试。

二、【提供资料】

1、锅炉型号、产品编号;

2、锅炉使用燃料品种;

3、锅炉的燃料供应、给水、蒸汽使用流量计计量情况;

4、锅炉制造日期、制造单位名称;

5、上次能效测试日期;

6、锅炉使用地址、联系人、电话等基本资料;

7、填写锅炉能效测试委托书。

三、【办事流程】

 

四、【办事期限】

1、接受资料:当日;

2、测试资料及测试现场准备工作确认:三日内;

3、现场测试时间:双方约定;

4、出具能效测试报告时间:现场测试后二十个工作日内;

五、【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休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六、【办事地点】

地点: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顺德检测院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永兴社区广隆工业园兴业六路3号之一 

导航地址:国家工业锅炉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电话:0757-22337606

传真:0757-22337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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