曳引式家用电梯委托检验办事程序
单一家庭使用电梯委托检验办事程序
一、【办事须知】
1.委托单位可向我院以线上、线下方式申报单一家庭使用电梯委托检验,同时提交受检设备的相关资料。
2.申报资料符合条件的,与本院签订《机电类设备(电梯)技术服务协议书》。
3.委托检验现场建议安排安装单位(或维修保养单位)配合开展委托检验工作,方便及时反馈发现隐患及建议整改方案。
二、【所需资料】
1.《机电类设备(电梯)技术服务协议书》一式二份(须提供)。
2.产品质量证明文件(须提供)。
3电梯井道图(或电梯提升高度数据)(须提供)
4.安全装置、主要部件型式试验合格证(可提供)。
5.电气原理图、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可提供)。
6.网上报检需先将上述资料(2.、3、4、5)扫描上传供受理审核人员查阅。
三、【受理条件】
本院受理的单一家庭使用电梯委托检验中电梯的使用性质和技术参数应符合以下两点:
1.电梯在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使用;
2.电梯为曳引驱动的有机房或无机房电梯。
单一家庭使用电梯委托检验是对未列入《特种设备目录》内的电梯进行安全性验证检验,对属于《特种设备目录》内的电梯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法定检验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四、【办事流程】
五、 【协议索取方式】
《机电类设备(电梯)技术服务协议书》可在我院业务大厅领取或在我院的网站客服中心下载专区(https://www.gdsdtjy.com/)下载。
六、【委托检验费用】
设备类型 | 项目收费明细 | ||
曳引式家用电梯 | 全项目委托检验(注1) | 常规委托检验(注2) | 隐患整改确认(注3) |
2500元 | 900元 | 500元 |
注1:全项目委托检验是针对电梯进行的全面检验工作,其中包含不同载重量下的性能试验,通过标准砝码(使用单位自备)还原各载重量下电梯的运行情况,验证电梯各部件的材料强度和组装质量(含超载状态下制动器的制停情况),建议存在以下情况的电梯申报此类检验:1、安装结束后质保期内的新装电梯;2、使用年限较长的老旧电梯(超过6年);3、出现过失速情况、故障率较高或频繁更换配件的电梯。
自备试验砝码要求:1、总重量:150%额定载重量(家用电梯);125%额定载重量(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范畴内非家用电梯)。2、试验砝码可拆分为以下重量:额定载重量的125%、100%、60%、50%、45%、40%、30%。
注2:常规委托检验是除载重试验外的其他项目,建议每年进行一次。
注3:隐患整改确认是针对委托检验后发现的不符合项目,进行的确认性检验。
七、【办事期限】
1.接受申请:即时;
2.确认受理及反馈申报单位:5个工作日内;
3.签订协议,开具缴费通知书,缴费完成,收费确认(甲乙双方约定办理,不宜超过5个工作日);
4.检验科室约定现场检验时间:5个工作日内(收费确认完成后);
5.出具报告时间:现场检验结束后,检验机构会出具一份检验结果证明,报告将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并发送至委托单位申报时的预留邮箱。
以上为各流程最长期限,上一环节结束后立即进入下一流程时限。
八【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休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九、【办事地点】
现场受理地点: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顺德检测院(办事大厅)
线上受理入口:https://www.sdtjywx.cn/weixin/login.html
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永兴社区广隆工业园兴业六路3号之一
导航地址:国家工业锅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业务咨询电话:0757-22337610
传真: 0757-22337612